11330282662070489D/2026-195456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政策解讀(文字版)
其他
2026-06-16
2026-06-16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為全面落實上級關于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人才優勢,強化人才引領,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以高素質人才隊伍引領支撐高質量發展,推進慈溪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結合本市產業發展和人才需求實際,我們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強企”政策的實施意見》。
二、制定依據
1.《關于集聚高水平人才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 加快建設全域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見》(甬黨發〔2025〕19號);
2.《慈溪市關于深化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建設青年與人才友好城的若干意見》(慈黨發〔2026〕23號)。
三、政策解讀
(一)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涉及8項政策內容:
1.企業實用人才激勵政策。慈溪規上工業企業全職聘用E類及以上層次人才不少于2人,且數量比上一年有所增加的,可推薦最多10名E類及以上人才享受1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專項獎勵。
2.企業實用人才購房支持政策。引進到慈溪工作時不是慈溪戶籍的規上工業企業D類及以上層次人才,在本政策實行期間在慈溪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根據房屋屬性(新建商品房或者存量房)和購房面積,享受5萬元、8萬元、12萬元不等的購房補貼。
3.高校院所畢業生留慈工作獎勵。對應屆畢業生留慈率較上年度有所增長的在慈普通高校院所,按照畢業生規模及增長幅度分級分檔給予獎勵,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留慈”以在慈溪市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為準。
4.青年人才驛站政策。為新來慈就業創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7天免費住宿,以及就業創業指導、政策解讀等綜合服務。
5.高校學生探崗補貼政策。普通高校組織在校生來慈溪規上工業企業或見習單位體驗工作,學生可申請免費入住青年人才驛站,還能享受每人每天最高100元的交通餐飲補貼。
6.高校學生實習補貼政策。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學生到慈溪市規上工業企業或見習單位實習,簽訂實習協議、購買工傷保險或商業意外保險,畢業后一年內到慈溪企業正式就業,可享受一次性2500元補貼。
7.企業儲備青年人才獎勵政策。見習單位接收離校2年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開展就業見習,見習結束后留用見習對象在本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企業可按照每人2500元的標準享受獎勵。
8.高校畢業生生活紅包政策。畢業1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首次來慈溪規上工業企業入職,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保,社保繳納滿1年后,可領取一次性5000元生活紅包。
企業實用人才界定:企業實用人才根據人才自然年度工資薪金收入(按在本市企業個人所得稅申報額為準)分為5個類別,其中工資薪金收入120萬元及以上的為企業A類人才,100萬元(含)至120萬元的為企業B類人才,8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為企業C類人才,50萬元(含)至80萬元的為企業D類人才,30萬元(含)至50萬元的為企業E類人才。不包括企業經營者、自然人股東和實控人。
(二)適用對象
本《實施意見》適用對象包括單位和個人。單位包括見習單位、普通高校;個人包括企業實用人才,以及來慈探崗、實習、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生等青年人才。
(三)實施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2026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四、若干問題解答
(一)為何要發布本文件?
制定發布本《實施意見》,旨在聚焦我市產業實際和人才需求,打造更加精準、更有辨識度的人才政策體系,提升我市人才競爭比較優勢。強化企業在人才評價中的主體地位,探索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支持企業引進留用切合產業發展實際需求的實用人才和青年人才,激發企業引才用才內生動力。
(二)針對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為保障本政策落地落實,將聯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制定針對本《實施意見》落地操作的《實施細則》,明確每一項政策的申報對象、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等操作細節。
五、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意見》施行后,《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意見》(慈政辦發〔2015〕115號)同步廢止,相關政策不再執行。其中,本《實施意見》新設“實習補貼”政策,與慈政辦發〔2015〕115號文件中的“實習補貼”政策在補貼享受條件、補貼標準等方面有所變化,具體差異如下:
(一)補貼享受條件。
新政策:以結果為導向,實習結束畢業后一年內被我市企業招用,并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且依法繳納社保后申請。
舊政策:實習一個月及以上,實習結束后申請。
(二)補貼享受標準。
新政策:一次性2500元補貼,無交通補貼。
舊政策:分類別給予實習補貼和交通補貼:與企業簽訂就業協議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及“211工程”高校本科畢業生按當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予以補貼,其他與企業簽訂就業協議的本科或緊缺專業大專學歷畢業生按當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予以補貼,未與企業簽訂就業協議的均按當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予以補貼;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當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50%的生活補助,最高6個月。有交通補貼:非慈溪生源畢業生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交通補貼。
六、解讀機關
本文件由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讀,聯系人:陸央云,聯系電話:0574-6393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