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6-195533
市住建局
政協提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6-07-02
2026-06-30
面向社會
楊妮娜、胡柏升委員:
你們在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大會期間提出的《關于強化監督機制提升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水平的建議》及《關于加強物業公司服務準入機制的建議》(第317號提案)已收悉,我們會同市委宣傳部、市委社工部、市發改局、市綜合執法局等單位認真研究后,現將有關意見答復如下: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與業主居住體驗、小區良性運轉、社區治理穩定息息相關。我市高度重視住宅小區前期物業管理工作,持續健全小區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推動物業管理規范化提質增效。
一是建立履約監督制度。2025年8月,我中心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質量的通知》,建立以業委會為主,屬地社區、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協助指導的合同履約監督制度,監督主體按規定頻次對履約情況進行檢查并形成書面檔案,書面檔案可供業主或法院在處理物業費案件時調閱(檢查頻次業委會不少于4次/年,屬地鎮、街道及行業主管部門各不少于1次/年)。對于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企業依法進行信用扣分。
二是高質量推進“業財街理”制度。2024年以來,我中心積極推進小區公共資金管理工作,推動屬地政府做好公共資金的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和財務公開。業委會(物管會)需按規定,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及管理動態,并于每年一季度前公示上年度收支總賬,并錄入“浙里物業服務平臺”。
三是深化協調共治,提升小區治理水平。市委社工部積極落實三方協同聯席會議制度與包聯社工進小區駐點制度,定期牽頭召開由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方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物業服務標準、收費公開、公共收益管理、矛盾化解等事項開展常態化協商,推動形成“問題共商、事務共管、服務共評”的監督合力。同時,快速響應居民各類訴求,督促物業逐項補齊服務薄弱環節,并及時將協商處置結果向全體業主公示,充分保障業主知情權與監督權,持續提升住宅小區精細化物業服務治理水平。
四是強化業務培訓。結合《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新頒布修訂條例,2026年我局已組織物業企業負責人、品控經理、項目經理等350余人開展四次培訓,以“知政策、提品質、善溝通”為目標,切實提升物業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與服務履職能力,推動物業服務標準化、規范化開展。下步,我局將繼續強化培訓工作,指導市物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檢查和業務提升活動,從企業端壓實經營約束、補齊服務短板,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五是優化招投標制度,規范市場準入門檻。我市在前期物業招投標中,綜合考量參選企業信用狀況、經營規模、項目經理從業等級等關鍵要素,通過政策導向引導市場擇優遴選優質物業服務企業。下步,我中心將持續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和應用,定期向屬地鎮(街道)、社區和業委會通報物業企業信用清冊,引導業委會物業企業在選聘過程中擇優考量。
六是優化信用管理體系,以市場方式淘汰劣質企業。積極落實《寧波市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經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切實推進物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規范物業企業和項目經理行為,加強評價結果應用,營造“守法履約、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針對企業履約不到位、小區管理補佳或受其他單位行政處罰的情況,今年已約談物業企業 12家,信用扣分12家。
下步,我中心將協同市發改局加強物業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探索搭建物業企業信用評價、信用監管與聯合獎懲機制,合力提升我市物業管理規范化水平。
七是建立履約監督制度,強化信息公開管理。2025年8月,我中心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質量的通知》,建立以業委會為主,屬地社區、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協助指導的合同履約監督制度,監督主體按規定頻次對履約情況進行檢查并形成書面檔案,書面檔案可供業主或法院在處理物業費案件時調閱(檢查頻次業委會不少于4次/年、屬地鎮、街道及行業主管部門各不少于1次/年)。
針對群眾反映看不懂物業公示內容的痛點難點,2025年5月我中心印發了《物業服務內容標準示范文本》,要求物業企業以簡潔明了的方式公示“四保一服”(即“保安、保潔、保綠、保修和客服”)人員配置、服務內容和服務頻次,明確物業企業與業主的權責邊界,便于業主履行監督權利,倒逼物業服務品質提質升級。同時,做好清廉物業及公共資產標識標牌上墻工作,自2025年6月起,我中心圍繞清廉物業創建、物業服務標準公示、公共資產標識設置等內容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公示內容不全、人員缺編超齡、垃圾清運、環境衛生、綠化養護等問題193處,已于當年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常態化“回頭看”機制。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城市管理服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