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6-195619
市水利局
政協提案
水利
2026-07-02
2026-07-02
面向社會
孫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整治農村二、三類河道違章建筑的建議》已收悉,十分感謝您對我市水利工作的關注。針對您提出的相關問題與建議,我局高度重視,反復論證研究,并與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文明促進中心等單位進行充分溝通,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
一、深化普法宣傳引導
堅持宣傳先行、教育在先,把河道保護與違建管控法律法規宣傳融入鄉村治理、人居環境整治、河長巡河宣傳全過程。充分借力世界水日、節水宣傳周等重要節點,依托鎮村公示欄、村級廣播、新媒體平臺、入戶走訪、主題宣講等多種形式,常態化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河湖保護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嚴格批前批后管控
進一步規范農村建房與涉河建設審批管理,積極配合市農業農村局做好《慈溪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出臺工作,強化涉河宅基地審批把關。嚴格二類河道、三類河道涉河建設項目事前審查與現場核驗,對不符合防洪安全、河道保護要求的建設申請一律不予審批。簡化優化合法建房、農業配套設施、涉河建設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服務便利度,引導群眾依法依規建設。完善涉河建設項目批后監管環節,緊抓防洪影響、水域占補、臨時工程等重點內容,全面提升驗收實效。
三、分類處置涉水違建
加強新增違建管控。持續完善村社巡查、鎮街處置、市級督查的三級動態防控體系,督促鎮街嚴格落實定人、定時、定崗、定責的“四定”巡查管理制度,發揮新增違建即查即拆機制,持續提升違建巡查處置力度。全面落實《慈溪市違法建筑分類處置辦法》,對河道管理范圍內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要求建設的違建,依法分類處置、精準施策,對侵占行洪斷面、影響防洪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建堅決予以拆除。2023年以來,累計處理涉河違章案件63起,移交立案23起,處罰金額18.64萬元,拆除違章面積5200平方米。科學處置歷史違建,通過片區改造、幸福河湖工程、防洪排澇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項目建設,以點帶面有效推動歷史違建處置。
四、強化部門執法協作
建立并完善由慈溪市河長制辦公室、市水利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屬地鎮街等多部門聯動的河道違建專項整治工作機制。依托“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系統、河長制系統等工作平臺,加強部門信息共享與線索移送。開展執法業務培訓。常態化開展河湖長培訓,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和治理能力,推動各級河湖長及時發現、高效解決河湖突出問題。水利部門牽頭,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市水行政執法培訓班,有效提升全市水利系統、綜合執法系統水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水平。
五、升級智慧監管模式
深化數字賦能水利治理,通過無人機+衛星遙感方式,充分發揮“浙水美麗”“水域智管”等省級數字化平臺功能,完善水域動態臺賬,推動水利監管從“被動處置”向“主動預判”、從“人工管控”向“智慧智治”轉變,全面提升河湖水庫常態化監管質效。2023年以來累計復核水域遙感圖斑1434個,整治河湖“四亂”問題245個。
下一步,我局將以您的提案建議為重要抓手,把農村二、三類河道違建整治與防洪能力提升、水環境綜合治理、美麗鄉村建設緊密結合,堅持依法整治、標本兼治、屬地為主、部門聯動,集中力量推進存量違建分類處置、從嚴從緊管控新增違建,持續健全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恢復河道生態功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與安全感。
慈溪市水利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