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662070489D/2026-195449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行政規范性文件
BCXD00-2026-0001
有效
土地
2026-06-03
2026-06-03
面向社會
慈政發〔2026〕4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9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通知》(浙政發〔2007〕50號)等規定,為規范稅收執法,結合我市實際,特明確全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范圍及稅額標準如下:
一、慈溪市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劃分為三級:市城區中心區為一級,稅額標準為12元/平方米;城區其他區域、各街道除城區外區域和觀海衛鎮、逍林鎮、周巷鎮的中心區為二級,稅額標準為9元/平方米;慈溪市級除上述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三級,稅額標準為6元/平方米。
二、前灣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劃分為二級:前灣新區城區中心區為二級,稅額標準為9元/平方米,前灣新區城區中心區外的其他區域為三級,稅額標準為6元/平方米。
三、慈溪市城區、城區中心區、觀海衛鎮、逍林鎮、周巷鎮中心區及寧波前灣新區中心區的界址說明詳見附件。
四、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有關征收政策的通知》(慈政辦發〔2015〕3號)同時廢止。
附件:慈溪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部分區域界址說明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附件:慈溪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部分區域界址說明
一、慈溪市城區范圍
北至:三塘橫江
南至:南三環
西至:西三環
東至:東三環
二、慈溪市城區中心區范圍
北至:北三環、新城大道、中橫線
東至:東三環
西至:金輪大道
南至:前應路
西南至:東河(橫河鎮上橫江村)
三、觀海衛鎮、逍林鎮和周巷鎮的中心區范圍
(一)觀海衛鎮中心區
東至:杭州灣大通道連接線
南至:三北東路、師宓公路
西至:白洋湖
北至:中橫線
(二)逍林鎮中心區
東至:破山路西與三管交界處
南至:329國道以南逍林鎮所屬土地
西至:水云浦與白沙交界處
北至:沙灘路(除原羅家莊村部分、下新塘村及老塘墩村)
(三)周巷鎮中心區
三塘江以南周巷鎮區域(不含天元片)
四、寧波前灣新區城區中心區范圍(不包含自然村)
東至:四灶浦江、名仕路、慈溪市社會福利院東側、八塘橫江、四灶浦江
南至:中興一路、三灶江、南吉路、興慈三路、南慈路、仁洋路、南橫江、興慈五路、八塘橫江、陸中灣江、中興一路、濱海一路、杭州灣大道、博智路、海滄路北側、三八江、濱海二路
西至:梁周線
北至:十二塘堤、三八江、十塘橫江、直江、十一塘橫江、吉車路、通航大道、直江二、十二塘橫江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5月25日印發
請下載原文:慈政發[2026]4號關于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征收政策的通知.pdf